2020年3月26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省级社会团体2019年度检查工作。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自4月15日起正式启动年检工作,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后到7月15日。
《通知》规定,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凡在2019年12月31日经前经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省级社会团体,均应接受年度检查。社会团体应自4月15日起登录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www.ahnpo.gov.cn),按要求填报年栓信息。在2020年5月15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15日至7月15日报送年检材料至省民政厅,接受年度检查。完成脱钩的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省级社会团体可以直接登陆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完成网上填报。
《通知》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各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通知》明确,为加强年检的监管效果,根椐《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省民政厅将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社会团体,并结合其他问题线索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组织实地核查,综合确定2019年度年检结论。对未在7月15日前报送年检材料以及虚假填报的社会团体,省民政厅交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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