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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安徽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资质铭牌
2018/8/13 16:46:43 浏览次数:3954

安徽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资质铭牌

 


在人的生活中,平均85%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室内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和安全起到重要影响作用,但长期以来室内空气质量一直未被人们所重视,因室内空气污染而导致人体疾病伤害事件时有发生。

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总结其他城市相关经验,并通过评价试点,认为采用自愿评价方式来推动提高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我省特点和舒适健康环境需要。

由于公共场所具有不同的结构和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产生不一致的效果,评价工作需要考虑和涉及到的领域及技术种类繁多,在这种情况下,参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用自愿评价和等级评定方法,客观反映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鼓励寻求一条暂无立法管理,但可自我提升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法。

 

(一)评价条件

1)自愿申报“安徽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单位”。

2)按照协会规定,提交完整资料。

3)被评价单位愿意通过对评价建筑物实地勘察。

4)被评价单位已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认证)检测并已合格或愿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调查评价。

5)被评价单位愿意遵守评价工作规定要求。

  (二)评价范围

安徽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单位”对象为具有建筑物法人资格的运营单位,包括幼儿园培训机构)、宾馆、餐厅、商场、娱乐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医院、网吧、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办公楼,和对公众开放、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空气污染传播引发群体性健康危害的室内场所。

(三)评价依据

本评价工作依据以下国家、地方、行业已颁布的室内环境法律法规进行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 50325-2010)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 17095-1997)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 395-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2012)

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四)评价方法

1)评价内容分为检测部分和调查部分。

2)检测部分为被评价单位已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认证)检测并已合格或愿意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调查评价并合格的;调查部分为协会组织专家对被评价单位做第三方结论。

3)被评价建筑物根据检测、调查、附加要求三项指标评审核定。

   (五)评价结果

安徽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单位” 等级结果,根据检测, 调查和附加要求综合评审,合格予以颁发“安徽省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单位”资质铭牌,不合格不予颁发

   (六)牌证管理

1)评价合格的,协会向被评价建筑物法人单位颁发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单位铭牌铭牌由协会统一安排制作。

2)被评价建筑法人单位获得室内环境污染治理达标单位铭牌的,可在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官网查询其有效性。

4)对复检不合格单位,又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协会有权收回铭牌,并予以公示。

   (七)专家评审费用及出缴方

会员单位:4000

非会员单位:5000

出缴方为具有建筑物法人资格的运营单位如幼儿园(培训机构)等。

)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图

 

 

 

申报方法

1. 点击附件“申请表”进行申请表填写

2. 点击附件“承诺书”进行承诺书填写。

3. 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清单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说明

1

被评价单位申请书、承诺书

原件

2

被评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3

被评价建筑物地面平面图和空调设计图

复印件

4

室内污染源治理措施、方案(治理方案)

复印件

5

集中中央空调维修、养护制度

复印件

6

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认证)检测合格证明

复印件

  注:

   所有文件需要注明页码,如无页码,需手工标注;

   没有集中中央空调的建筑物,不需提交5项文件;

   具体提交资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申报材料完整且加盖骑缝章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颍河路与芦岭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联系人:魏宽俊  手机: 18726633886

邮箱:647915509@qq.com  

铭牌样式:  


  

   附件: 申请书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