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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认证
2017/2/27 14:13:07 浏览次数:4446

 

  安徽省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认证标准

 

 

一、总则

(一)为规范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行业信用氛围,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引导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持续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能力认证标准。

(二)本标准所称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认证是指:对从事净化工程企业的资信能力、施工和技术水平、工程业绩、经营场所、售后服务和信用水平等指标予以全面评价的资质能力认证。

(三)本标准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工业、生物净化(洁净)工程建(改)造企业。

(四)本标准所称净化工程是指:在保证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为了满足社会生产活动所要求的对相关受控环境空气中物理微粒、气溶胶等目标物的一系列控制手段,将受控环境内一系列物理状态(温、湿度,洁净度,菌落数,压差,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微振,照度,静电等)控制在工艺需求范围内的工程。

(五)本标准是认证从事工业、生物净化(洁净)工程建(改)造企业能力的依据。

(六)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能力认证分为一级和二级、三级三个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新设立三年以内企业只能申请三级,对业绩方面不作要求。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5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 2000 万元;

(3)近三年内,企业累计合同额不低于 2000 万元,近五年独立承担过 2 项单

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净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2、技术条件

(1)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净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净化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净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2)为强化净化工程行业的准入,企业应具有经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与相

关权威机构联合培训合格并取得“净化(洁净)工程与相关受控环境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国内认证继续教育净化(洁净)工程师或环保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8 名。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洁净室检测能力和检测人员,并至少具有经计量校验合格期内的尘埃粒子计器、风速仪、压差仪、声级计、照度计、检漏设备等;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专职人员和管理制度;

3)企业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名(有住建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不作要求)。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 600 万元;

(3)近三年内,企业累计合同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独立承担过 2 项单项合同

300 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净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2、技术条件

(1)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净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净化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净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2)为强化净化工程行业的准入,企业应具有经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与相

关权威机构联合培训合格并取得“净化(洁净)与相关受控环境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国内认证继续教育净化(洁净)工程师或环保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5 名。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洁净室检测能力和检测人员,并至少具有经计量校验合格期内的尘埃粒子计数器、风速仪、压差仪、声级计、照度计、检漏设备等;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专职人员和管理制度;

3)企业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名(有住建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不作要求)。

 

(三)三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 150 万元;

(3)近三年内,企业每年内累计合同额不低于 200 万元,独立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额 50 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净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2、技术条件

1)企业经理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净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净化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 万元的净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2)为强化净化工程行业的准入,企业应具有经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或协

会与相关权威机构联合培训合格并取得“净化(洁净)工程与相关受控环境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国内认证继续教育净化(洁净)工程师或环保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2 名。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洁净室检测能力和检测人员,并至少具有经计量校验合格期内的尘埃粒子计数器、风速仪、压差仪、声级计、照度计、检漏设备等;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专职人员和管理制度;

3)企业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有住建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不作要求)。

 

三、承包工程能力

(一)能力认证为一级的企业,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净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二)能力认证为二级的企业,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含 2000

万)元以下净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三)能力认证为三级的企业,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含 300 万)元以下净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 


、费用标准

资质申请办理免费














安徽省净化工程行业协会

2017 年 3 月 1 日